安天华来了兴趣,“初初丫头说得挺像那么回事的,怎么你还懂医术?”
墨连城解释道:“初初小时候跟一个老中医学过一点医术。”
“原来如此,真看不出来啊!初初丫头,听说你高中毕业了,你报考的是哪所大学?打算学什么专业?”
安天华只是随口一问,云初初却特别认真地回答:“我要报考医科大,我要学医!”
安天华忍不住打量云初初,这小丫头长得挺漂亮的,还和墨连城订婚了。
大学其实不过是锦上添花,随便学个艺术之类的就行了。
没想到小丫头还挺有志气,居然想要学医?
“初初丫头,你为什么要学医啊?学医可是很辛苦的呢!你一个女孩子,犯不着那么辛苦的读书啊!”
云初初气鼓鼓地说:“安叔叔,我虽然是个女孩子,但我也是有梦想的!”
“呵呵,你的梦想是什么?”
“我的梦想就是大叔!”
闻言,墨连城的动作微顿,忍不住看过来。
安天华笑出了声,这个小丫头怪有意思的。
“你不是已经和连城订婚了吗?按理说,你的梦想已经实现了啊!”
云初初摇头,“我的梦想是好好学医,治好大叔的腿!”
这话一出,在座的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。
墨连城放在腿上的手指微缩,他向来引以为傲的冷静镇定,显然有些绷不住了。
安天华看看墨连城,又看看云初初,忍不住赞叹道:“好样的,年纪小小,志气倒是不小。”
墨连城要不是腿受伤了,也不会自我放逐到东海市,过着几乎是隐居的日子。
云初初这丫头活泼外向,性格又好,说不定真能解开墨连城的心结。
墨连城此刻心中翻江倒海,说不清楚是什么滋味。
他曾经是那么骄傲的一个人,少年鲜衣怒马,风光无限。
那场意外之后,他就自我放逐,来到距离京城千里之外的东海市。
他不想再出现在人前,不想看到别人怜悯的目光。
可是初初说,她的梦想是治好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