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指开花>青春都市>佣兵的战争 > 九百五十七章 你不够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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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高扬和十三号打了一辆车,返回了曼哈顿,而且回去的时候虽然不是原路返回,却也离着伏击圈不远,一路上他们没见别的,只看到了一辆接一辆的警车和消防车还有救护车呼啸而过了。

    高扬回到了他停车的地方,开上了布鲁斯的那辆野马后,和十三号穿过了曼哈顿到了在泽西市的汇合点。

    汇合点在泽西,选这里是因为离着机场近些而已。

    在一个汽车旅馆里,撒旦的众人重新见面了。

    敲开了门,发现一个不少的全都回来了之后,高扬打了个响指,笑道:“伙计们,复仇名单上可以-优-优-小-说-更-新-最-快x划去一个人的名字了。”

    高扬说完之后,不大房间里响起了击掌的声音,挥了挥拳头之后,高扬笑道:“我有些事要宣布,不过在这之前,我得先解决客人的问题,嘿,洪特先生,你有什么打算吗?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脱了个光膀子,他的咽喉偏下三公分的位置上有一大块淤青,肿的老高,看起来很是吓人,不过应该没有骨折,以高扬的经验来看,充其量过个十天半月的肿块就能消下去。

    路德维希扬了下手,道:“我能有什么打算?我是被保释出来的,而我犯的事证据确凿,最多半个月就会开庭,如果我不是离开美国的话,就只好坐牢去了。”

    高扬笑道:“你犯了什么罪?重罪吗?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耸了耸肩,道:“抢劫,不算太重,不过估计怎么也得在监狱里待个三四年吧。”

    高扬坐了下来,拿起了一瓶矿泉水喝了一口后,舒了口气,道:“我渴坏了,好了,继续说你的事,大块头,你似乎喜欢监狱里的生活?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指了指自己的鼻子,道:“看看我,我的朋友被托姆勒那个狗*养的干掉了,我没有家庭,没有亲人,没有孩子,没有钱能让我过花天酒地的生活,所以除了监狱,你还有更好的选择推荐给我吗?”

    弗莱笑道:“难道这就是你选择住在监狱里的理由?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摊了摊手,道:“当然不是,伙计,看看我的块头,看看我的肌肉,然后你要不傻就该知道我可是个老佣兵,伙计,我喜欢监狱,是因为我进了监狱之后,能遇到一大帮人渣,比我还要烂的人渣,我可以随意揍扁他们,我可以在监狱里拉起一帮人称王称霸,和各个帮派打来打去的消磨时光,对于一个孤独的老混蛋来说,还有比监狱更好的去处吗?”

    安迪何哈哈一笑,道:“对于一个老佣兵来说,你太失败了,抢劫还会被人抓,啧啧,太失败了。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一脸不屑的道:“得了吧,你以为抢钱是那么容易的?伙计,现在是刷卡的年代,谁他妈会没事儿带一大笔现金在身上,我就是抢个三五百块爽一爽,然后等着被送进监狱就行了。”

    说完之后,路德维希一脸感慨的道:“现在我适应了监狱里的生活,出来反倒是不知道怎么办了,不过十二年前,我可不是主动进去的,法克,倒霉啊,我去抢银行的时候,谁他妈知道那天正好是警察发薪水的日子。”

    一群人不禁全笑了起来,崔勃笑道:“然后呢?你被几十把枪对准了?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撅了撅嘴,道:“没错,但我拔出了手枪时,至少他妈有三十把枪对准了我,我又不是枪神,何况那场面枪神也得跪,于是我就乖乖的被送进了监狱,还被评为了什么十大蠢贼之首,法克!”

    一群人哈哈大笑,而高扬在大笑的时候,突然道:“不对啊,你不应该这么穷的吧?你原来是不是把托姆勒卖给了一个情报贩子?如果没错的话,你怎么会穷到需要抢银行?”

    路德维希看了看高扬,道:“没错,我当时是把托姆勒的消息卖给了一个情报贩子,不过区区四千块钱,够干什么了?我把钱花光后转身就进了银行,后面的你们就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高扬愣了一下,道:“你说什么?你卖情报得到了多少钱?”

    “四千啊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四十万?不是四万?是四千块?四千美元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