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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往都是他们宿舍坐这排,四个人坐中间这一排刚刚好,因此每次上课这排几乎都会为他们留着。不为别的,他们宿舍就是他们班的学霸寝室,虽说某些人看上去不靠谱,但四个人随便拎出一个都是大佬。
特别沈遇书,从小天才到大,刚入学就成了赫赫有名的镇校之宝。
而现在,那两名室友十分自觉地坐到第一排,其中一个转过头,一本正经地对林至训斥:“小林子,你也太不懂事了。”
他的眼神还一个劲儿抽抽,示意沈遇书。
剩下一名,清了清嗓子,帮腔:“就是,我们老幺好不容易,你怎么好意思当电灯泡。”
沈遇书从入学以来,就备受关注,智商高于常人,长相俊美斯文,追他的女生学院里学院外加起来能从南门排到北门。可他一门心思只有学习,不是在图书馆,就是在老师办公室,女孩子连下手的机会都没有。
这还是第一回身边有女孩子,他们都“老母亲”一样的心态,甚感欣慰,自家水灵灵的猪,终于会拱白菜了。
林至也十分配合,“对对对,是我不懂事了,老幺请原谅我。”
他麻利地收拾课本跑到一排。
这下好了,整个教室都坐满了,除了中间前两排,前排坐三个,二排坐两个。那两人坐中间,显得尤为显眼。
颜姝扫了他们一眼,退开了,十分做作地关心道:“同学,热啊?热就少穿点呀。”
这话就有些流氓了,明明人家只穿了一件长袖棉布衬衫,十分清秀的米白色。
她只是笑,一束阳光从窗外倾斜进来,脸上笼罩了一层柔和的光晕,又像是细软的绒毛,无端挠得某些人心痒。
沈遇书目光不自知地注视着她脸上的笑,只见了几面,她的笑容却仿佛在很久以前,就已经深深烙在他的心底。她好像一直在笑,狐狸一样的挑逗,明艳至极的开怀。
颜姝眉毛一挑,他飞快瞥开视线,无意识抬手蹭了蹭鼻尖,将课本翻到今天要上的地方。
他的三位室友,向日葵一样齐刷刷转向他,给他使眼色,张嘴做无声“加油”。
沈遇书眉心轻蹙:“转回去,上课。”
室友们一脸“吾儿大了”的纵容表情,立马转回去。
第二次上课铃声响起,讲台上的老教授喝了口茶水,不慌不忙地拧着保温杯盖。
颜姝自然是不会听讲,不管台上的教授有多德高望重。她对学习向来不感兴趣,上摄影研究生,也是她实在不知道做什么了,才考的。
总的来说,她好像没什么感兴趣,猎艳算是她用来打发时间和多余的经历,唯一的热衷。
前十分钟,她拖着下巴,目不转睛地盯着旁边小学弟侧脸,有的人一张脸,就是能百看不厌。
课堂上安静,老教授在台上授业,台下的学生们也听得认真。这种时候,却是颜姝精神最容易亢奋的时候,她集中不了注意力,总想搞点事情。
桌上沈遇书的笔,被她拿过来拧开盖子,又盖上,重复了好多遍这套动作,终于玩儿烦了,绕着指尖转了一圈,“啪”地一下扔到翻开的课本中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