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皇太一管的也太宽了吧?

    鬼神之流不都是好吃好喝供着就行了吗?

    哪个神会干涉世俗中的事情?

    这东皇太一不但干涉了,还搞出一个约法三章?

    只是,这个约法三章简单易懂,通俗好记,比之前那些繁文缛节方便多了。

    当下各国,对法律的态度都是“高深莫测”。

    法律并不是公开公布的,而是既高且深。

    官府拿人,说你犯法,你就犯法,哪怕你根本不知道犯了什么法。

    官府判人,说你重罪,你就重罪,哪怕你什么都没做。

    因为法律条文、判刑依据都是当官的说了算。

    《春秋左传正义》中原文如下:刑不可知,威不可测,则民畏上也。

    意思就是,老百姓不知道这样做会不会犯法,不知道这样做会受到什么惩罚,法律和权力才会有威严,老百姓才会畏惧官府。

    直到后来,官府将一些律法以金文的形式铸造在青铜器上,或者刻在石碑上,才逐渐发生转变,但也仅仅是转变。

    到了商鞅变法时代,还需要用“徙木立信”的方式令老百姓相信官府言而有信。

    因为在此之前,官府都是言而无信,法律条文随便怎么解释。

    可能张三干了这事,没受罚,反而得奖励。

    李四有样学样,斩立决。

    问,就是法律最终解释权归官府,绝不是因为张三跟县令有亲戚。

    也正因此,“楚王与东皇太一约法三章”对官员们的震动极其巨大。

    这意味着天下人人知法,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随随便便糊弄百姓,更不能以“刑不可知,威不可测”去卖弄官威。

    所有的律法解释都要遵从“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、伤人及盗窃抵罪”,有半点违背就是无效,否则大家直接找楚王或者东皇太一裁决。

    官员们明白,自己手中最大的权力没了。

    但是看了一眼殿中的火光,再看一眼殿外的火光……

    他们在“割肉”和“舍身”之间做出了明智的选择。

    “孤与东皇太一相约天地自然相处之礼……”